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公开招聘固定期限聘用人员公告

2016年12月20日   点击人次: 435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是湖南省教育厅直属参公事业单位,专门从事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留学指导与服务等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应岗位固定期限工作人员,欢迎广大高校毕业生和有志青年前来应聘。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1。


二、招 聘 条 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研究生学历优先。

2.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 聘 程 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

(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3日。

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常生活3楼)。

电话:0731-82816675。

联系人:曾老师。

要求: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并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可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hunbys.com/index.html下载)。


(二)笔试

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内容为综合材料写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则相应减少职位数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当天未按时到达笔试地点的,视为放弃笔试。


(三)面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度、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技能、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放弃面试。


(四)考察及体检

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合格后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聘用

经考察及体检合格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人员劳动关系放在与中心建立了合同关系的劳务公司,中心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


四、待 遇


聘用人员聘用期间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并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手续。


附件:

1.招聘岗位及要求

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2016年12月16日